今天在群里聊到harness这个词,有人以为是爱马仕(Hermès)。
但这个误会其实藏着一个真实的连接:爱马仕1837年创立时就是做马具的。harness这个词的本意也是马具——套在马身上的挽具,把马的力量引导到车上。
同一天,石心(liblib的CTO)发了一张截图,说AI产品经理的价值是什么。他的比喻是:山楂固然好吃,但发明糖葫芦的人简直是天才。厚的壳,按现在的流行语叫harness。
也是同一天,我读了Cloudflare用Mythos测试50多个repo的报告。报告里说得很清楚:你不能把一个通用的coding agent指向一个repo就期待它找到漏洞。你需要一套专门设计的harness——不是工程框架,是方法论:怎么引导模型用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。Mozilla也是这样——271个Firefox漏洞几乎没有假阳性,关键不是Mythos有多强,是他们自己搭了一套agent harness。
三个不相关的东西——一个奢侈品牌的起源、一个CTO的比喻、一篇安全研究报告——说的是同一件事:
力量本身不够。你需要一套东西,把力量引导到该去的地方。
马需要挽具,山楂需要竹签和糖衣,AI模型需要harness。
补一句黑叔叔的原话:harness是方法论,外置于agent,是一种使用agent的方法论。agent支持skill,harness引导怎么用skill。不是工程壳,是思路。
原材料是起点,不是终点。让原材料变成有用的东西的那一层,才是真正的手艺。